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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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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场、处城(村)镇建设所(建委):

《城市绿化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市委市政府及时作出用五年时间初步把武汉市建设成为“山水园林城市”的决议,市园林局对各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提出了具体布置和要求。为切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及市园林局关于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精神,也为加快我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进程,区建设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城镇园林绿化普查工作。现将此次城镇园林绿化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城镇绿化面积每年以10000平方米以上的速度增长,但由于各类绿地性质在变化,城镇非农业人口在增加,建成区面积在扩大,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三大关键指标也在相应变化。此次开展的城镇园林绿化普查工作,就是为摸清家底,查清园林绿化的基本情况,并为科学制定我区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提供依据。

二、普查的范围

这次普查的范围是:全区各街、镇、场、处建成区规划范围内的六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绿地面积、园林植物、绿化设施和园林建筑)。

三、普查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时间安排在2006715日—20061015日。

四、组织领导

为完成好这次园林绿化普查工作,并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区建设局成立的以程劲松局长为组长,李小平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的普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绿化科),局城市园林绿化科科长刘新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在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普查专班。

五、工作要求

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区开展的城镇园林绿化普查工作,根据各自所辖范围和普查任务,成立相应的园林绿化普查专班,按普查方案要求完成好普查任务。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制定好具体的普查方案,做好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拟订好详细的时间进度安排,及时加强对各街镇场处普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00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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