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做好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材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化学建材的推广应用、及监督检查。
三、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化学建材推广应用的宣传、信息传递和经验交流工作。
四、依法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依法行政及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
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财综[2002]55号)
四、《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资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
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文件;
(二)施工中标通知书;
(三)项目批准文件;
(四)减免依据(文件)及减免申请报告;
二、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全;
三、审查资料,资料完整、符合规定,签署审查意见;不符合规定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领导批准;
四、建设单位填表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依据:
一、收费项目: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
二、收费依据:鄂价房地字[1998]218号
三、收费标准:8元/M2
联系电话:027-89356305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流程图
建设单位申请填写缴款申请表 正常缴费的工程项目 提供正常缴费工程项目 必备资料 提供正常项目资料及减免依据及减免申请、填写承诺书,新型建筑材料应用登记表 符合政策需减免的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领取并填写新型建筑材料应用登记表 审查、批准 按标准缴纳专项基金 回告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督促缴纳墙改专项基金 建设单位领取 墙改有关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领取 墙改有关文件资料 墙改办出据财政收据 进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