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洲分中心
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
二、负责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提供便利的场所服务,并负责交易场所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三、利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平台,为招标投标各主体、中介机构和公众提供有关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及相关建设工程信息发布、查询和咨询服务。
四、组织和安排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受区建设管理局委托,负责受理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咨询、告知、相关资料传递、督办、送达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归集和发布。
六、负责专家评委库评委资料的汇集、信息录入、完善、维护及工程项目业主抽取专家评委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交易资料的归档、立卷和建设工程交易统计报表的填制、上报工作。
八、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负有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的责任,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九、协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搞好区内《中国武汉建设网》网员单位的发展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法行政及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1994]482号)
五、《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六、《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八、《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建市[2005]208号)
报建范围: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兴建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或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项目,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人防、水利、港口建设、通信建设工程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发包前,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建登记手续。
工程项目报建应提供资料:
一、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建窗口领取);
二、经发改委、开发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等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或计划任务书;
三、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由其批准的建筑规划方案;
五、由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六、经建设工程设计审查部门核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或由其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通知书。
办事承诺:
建设单位报建资料完整,现场勘查情况与报建内容相符,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建登记。
收费项目及依据:(已取消)
一、收费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
二、收费依据:《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123号)
三、收费标准:中标价的0.4‰~2.0‰
联系电话:027-89356497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流程图
领取《项目报建表》 填制《项目报建表》 准备报建资料
送交责任部门验证资料 资料不齐 资料齐全
3日内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现场与报建情况不符
现场勘查人员签字确认 督促整改或进行处罚 现场与报建情况相符
部门负责人审核 报建员录入并发布报建信息 进入招标投标交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