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委员会简介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按照2001年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共有16项职责,概括来说,就是“三大建设”和“三大行业管理”。“三大建设”,即:拉动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创新重点工程建设。“三大行业管理”,即:全市勘察、设计、监理行业的管理,全市建筑业行业的管理,全市村镇规划建设行业的管理。
2003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市建委的工作职能,强化市建委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职能。一是明确市建委的计划职能。市建委作为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对重大城建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科学论证和审定,制定、审核、下达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和资金平衡计划。二是突出市建委的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能。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检查监督建设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市建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市建委在城市建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房屋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的制定。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或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市路灯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创新工程建设;负责城市主要干道、重要景区、街景、重要路段、路区环境整治的修复建设和滨江滨湖景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或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余土余渣的清运;参与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名城建筑的保护工作。指导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的资金审计工作。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商品混凝土、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负责装饰装修壬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行业管理、各类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地方性工程建设技术规定;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负责制定全市村镇建设标准,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负责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参与编制村镇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本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屋建筑的科技进步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相关行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推广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负责制定相关行业的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行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市城市建设档案、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计划;指导协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劳务合作,负责城市建设有关外事工作。管理委直属单位;指导相关行业协(学)会和区建设行业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航空路443号易初莲花超市旁 邮编:4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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